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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臺中市家庭教育個別服務計畫_成果繳交附件檔

請申請學校於計畫執行完畢2週內免備文備妥下列資料寄()本中心辦理核銷:

  1. 經費支出明細表:請繳交逐級核章正本。
  2. 成果冊:請依實施成果報告格式辦理(內含:1.計畫核定函、2.成果報告表-需蓋校長職名章及學校關防、3.活動資料、4.簽到表、5.活動照片、6.滿意度調查表)
  3. 光碟:內含成果冊電子檔及活動照片檔案。

如有疑問,請來電04-22124885分機210轉何社工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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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教育文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9-06
  • 發布日期: 2022-09-0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家庭教育中心
  • 點閱次數: 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