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家庭教育輔導團輔導員遴選簡章(任期自110年8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辦理。二、本案除原任輔導員繼續留任人員外,另新任輔導員錄取名單如下:(一)市立新社高中歐靜瑜校長。(二)市立溪南國中張倉漢校長。(三)西屯區東海國小林筆藝校長(現任中區光復國小校長)。(四)東區成功國小陳俊宇輔導主任(現任東區成功國小輔導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