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目標:透過體驗計畫獎助符合資格之弱勢青少女參與國外公益活動,出國進行參訪、觀摩、研習等活動,以提升其國際性視野,並藉由公益體驗強化社會參與能力,達到培力弱勢青少女向上發展與學習之目的。
二、計畫內容:獎助設籍臺中市、年滿15~23歲之弱勢青少女,出國進行觀摩、參訪、研習等國外公益活動體驗,贊助該計畫之機票、大眾運輸、住宿、膳食等費用。
三、申請時間:請於6月10日前檢具資料提出申請 (將於受理截止日後進行審查作業)。
四、檢具資料:
1.報名表(含:自傳、申請動機、校內外比賽或打工經歷等)(如附表一)
2.申請計畫書(如附表二)
3.社福團體或學校老師之推薦函
4.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扶助證明
5.未成年出國家長同意書(如附表三)
6.佐證資料:特殊身分(如:新住民二代、原住民等)或證明具備出國參與公益體驗之加分資料,形式不拘。
五、補助內容(補助出國項目,各項目採覈實支付):
1.機票:經濟艙全球航線平均值,最高補助 5 萬元。
2.保險費:每人最高補助 6,000 元。
3.生活費:依國家地區及體驗日數核支,每人最高補助4萬元。
六、申請窗口:(可由學校、團體或個人身分)向社會局-婦女福利及性別平等科 (04)-22289111# 37617 廖公職社工師,提出申請。
七、未盡事宜,詳見本市獎助弱勢青少女參與國外公益活動體驗計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