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中市政府社會局115年1月7日中市社少字第1150000526號函辦理。
二、請有意願申請之社會福利團體,於115年6月30日前依旨揭補助基準提具115年度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申請表,由本府社會局先行初審後彙送該署核辦。另請全國性、省級立案之民間單位依上開期程向該署提出申請,惟申請地方性活動之補助計畫者,仍應由本府社會局核轉。
三、 本案計畫申請應備文件含申請表、詳細計畫書外,並請依「衛生福利部審查申請運用公益彩券回饋金計畫處理原則」、「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推展社會福利補助作業要點」等規定,併附相關附件。
四、 本案經費之撥付、支用、核銷報結等事宜,依前開相關規定辦理。
五、 公益彩券回饋金成效報告等相關表件可至該署網站下載(路徑: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網站-政府資訊公開專區-社福、公彩及長照服務發展基金獎(補)助專區-公益彩券回饋金專區-申請表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