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業務資訊 > 臺中市家庭教育中心推展家庭教育補助計畫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115年度臺中市家庭教育中心推展家庭教育補助計畫

申請程序及應備文件:
(一) 申請補助單位應檢附補助計畫申請書(附件1,含補助申請表、實施計畫書及計畫經費項目申請表,應採 A4規格紙張、雙面列印,10頁以內)一式2份,及經經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之證明文件1份,以正式公文申請。
(二) 即日起至115年3月31(星期二)止將申請紙本資料寄(送)達家庭教育中心(401020臺中市東區三賢街245號)潘宣安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並同步將申請資料電子檔 E-mail 至crte6072@taichung.gov.tw。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教育文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2-24
  • 發布日期: 2026-02-2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家庭教育中心
  • 點閱次數: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