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5年8月18日臺教社(二)字第1152402398A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強化社區民眾、教職員工生及家長等對新興毒品(含電子煙)之辨識與防制知能,檢附「教育部研製反毒宣導素材」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