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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家庭教育中心誠徵文教行政職系組員1名

機關徵才
標題 臺中市家庭教育中心誠徵文教行政職系組員1名
徵才機關 臺中市家庭教育中心
職稱 組員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文教行政
名額 正取:1
候補:2
性別 不拘
資格條件 (一) 公務人員高等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或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薦任考試及格者。
(二)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且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 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五) 品行端正及具服務熱忱,且具備電腦、公文文書處理能力(含公文系統、Word、Excel及Canva等),如有Canva等設計軟體之成果資料可提供審查。
(六) 熟諳政府採購法或具備採購證照者尤佳。
(七) 具主管經驗及主辦活動經驗者尤佳。
有效期間(起) 2025-09-25
有效期間(訖) 2025-10-01
工作項目 本職務須兼任組長,且為預估缺,預估出缺日期為114年10月1日,工作項目如下:
(一) 綜理組務。
(二) 綜理本組工作計畫及經費預算事項。
(三) 綜理推廣教育活動亮點規劃及新聞發布。
(四) 業務內家庭教育宣導事項。
(五) 業務相關法令宣導事宜。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家庭教育中心(401020 臺中市東區三賢街245號)
報名方式 (一) 請確認個人資料校對網站已維護完整履歷資料,並請務必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開放授權者恕不受理報名),於114年10月1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本職缺,逾期不受理。
(二) 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資格不符、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
(三) 本次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其他 (一) 錄取名單公告於本中心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正取人員將由本中心主動通知並辦理相關事宜。
(二)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消錄取資格;已發布者,銷派。
連絡人 陳小姐
連絡電話 04-22289111#55722或04-22124885#213
  • 市府分類: 教育文化,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9-25
  • 發布日期: 2025-09-2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家庭教育中心
  • 點閱次數: 23